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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客误开飞机舱门被拘十日 警方回应称有依据
2015-03-18 08:01:07 | 来源:中国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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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ar datas={'title':'乘客误开飞机舱门被拘十日 警方回应称有依据','imgs':[{'true_src':'http://hdimages.takungpao.com/2015/0318/20150318080110555.jpg','temp_src':'http://hdimages.takungpao.com/2015/0318/thumb_108_90_20150318080110555.jpg','info_txt':' 乌鲁木齐一旅客误开飞机应急舱门被拘10日引发网民热议,部分网友质疑处罚是否过重,也有不少网民表示,安全门附近都有警示标志,空乘人员也会及时提醒,乘客一般不会无辜主动触及。乌鲁木齐机场电视中心供图','t_x':'800','t_y':'600'},{'true_src':'http://hdimages.takungpao.com/2015/0318/20150318080110786.jpg','temp_src':'http://hdimages.takungpao.com/2015/0318/thumb_108_90_20150318080110786.jpg','info_txt':' 3月14日17点50分左右,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接到乌鲁木齐机场现场指挥中心指令,有旅客在UQ2505航班上打开应急安全门。接报后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民警立即前往15号廊桥,到达UQ2505航班后经对UQ2505航班机组人员及相关旅客调查询问确认是15排E座的旅客打开应急安全门,遂将该旅客带回公安局审查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》第三款民航新疆机场公安局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网民“自由自在784461”表示应该检查一下该安全门把手上方是不是有明显的“不得随意触动”的红色警示标志。如果没有,那就不是乘客的责任,而是航空公司的责任。在这样严肃的法律责任的问题上含糊不得。网民“我自清风”认为,这是“完全没道理的事情,又不是特意去开的,误开而已,自己管理问题,要罚拘留10也太重了,最多教育下在加点其它处罚就行了”。网民“xuzhanlin”表示,应当在安全门处文字注明,禁止碰动!既然是误拉,稍微的处罚一下罢了。','t_x':'800','t_y':'450'}]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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