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上拒绝认罪的高官:薄熙来不服一审判决 江青庭审撒泼(17/27)
新中国建国后尤其上世纪80年代以来,有许多高级官员因为贪腐等问题受审,在这些受审的高官在证据面前,大多数都主动承认了罪行。但也有少数高官,在法庭上拒绝指控,认为自己是无辜无罪的。他们有的通过辩驳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,有的则在法庭上选择沉默……这几个屈指可数的高官有一个共同的身份,都曾是中央政治局委员。
法庭上的陈希同。
1998年7月,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因贪污罪、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。他被指证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后非法占有,并被控指使原北京市长王宝森动用财政资金修建两座豪华别墅,并在其中吃喝玩乐,其间,耗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240万元,吃喝挥霍公款人民币105万元。据报道,在一审宣判陈希同被押下法庭的时候,他一路高呼:“我有话要说。”
1998年7月,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因贪污罪、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。他被指证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后非法占有,并被控指使原北京市长王宝森动用财政资金修建两座豪华别墅,并在其中吃喝玩乐,其间,耗用服务管理费人民币240万元,吃喝挥霍公款人民币105万元。据报道,在一审宣判陈希同被押下法庭的时候,他一路高呼:“我有话要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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